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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的14年集体谈判探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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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时间:2007-6-29 3:33:28 |
来源:东方今报 |
今报记者 路治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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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5月,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,力争在5年之内使各类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(又称“集体谈判”)制度,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。这是政府对当前社会热议 “涨工资”的回应。 集体谈判的主角之一就是工会。工会能否帮助工人涨工资?新乡市总工会在这方面进行了14年的集体谈判探索,是全国的一面镜子。 更大的背景是,中华全国总工会(简称“全总”)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着手这一工作,如今,新形势提出了新挑战。
总工会助理调研员:工会要变着法儿让老板涨工资
“新乡市总工会的集体谈判走在全国前列。”6月中旬,田奎荣毫不谦虚地对记者说。 她是新乡市总工会助理调研员、劳动工资社会保障部部长,从事工会工作20余年,一直从事集体谈判的探索。 20世纪90年代初,因企业工资分配不合理引发的上访案件占到1992年新乡市职工上访案件总数的92%以上,“用行政手段已无法解决企业工资分配存在的问题”。 于是,1993年,田奎荣在新乡市总工会的支持下开始了工资集体谈判的试点。这并不容易,田奎荣“去一些企业做工作,人家把我赶出厂门,我在门外直掉泪”。最后,8家民主管理基础较好、经济效益比较稳定的国有企业愿意尝试。 1994年9月,新乡五金采购供应站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大会隆重召开,是全国国有企业第一家签订集体合同的,在全国引起轰动。 当年11月,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丁华一行8人赴新乡考察。座谈会上,时任新乡市副市长的吴克光强调不能用“谈判”二字。“一说到谈判,我就想到重庆谈判。”吴克光说。 田奎荣当场反驳:“吴市长,关于谈判,我和你有不同意见。谈判这个词没有阶级属性,可以用邓小平南巡讲话来解释这一新生事物。‘谈判’比‘协商’更有严肃性、对等性,而且必须形成一致意见。” 有领导慌忙给田奎荣使眼色,张丁华则带头鼓起掌来。田奎荣说:“你们一鼓掌,回头我就下岗了。”结果,副市长没有让她下岗,新乡市总工会开始坚持“集体谈判”,至今在河南省仍是独此一家。 随着时间推移,工会与企业协商的内容越来越多,集体谈判遇到的难题也越来越多。很突出的是,工会只知道强调“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”,在经济效益差时就无话可说。 于是,从河南师范大学数学系毕业的田奎荣运用数学知识,归纳整理了工资集体谈判的7种测算公式,确定工资集体谈判增资目标,“让工会总能找到涨工资的理由”,还不定期地为工会主席教授谈判技巧。 新乡市总工会主席刘孟英坦称:“集体谈判签订合同,有走过场的现象,但也不能一概而论。”
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: 不能强顶老板,否则人家不跟你玩了怎么办
6月13日下午,朱世锋来到新乡平原饭店督促建立工会。他是新乡市外贸局计划财务科科长,今年年初被任命为新乡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。 与平原饭店总经理黄卫东谈工作前,朱世锋东拉西扯聊了半个小时才进入正题。“月底之前能不能建起来工会?”朱世锋问,“别人咱弄不动,先弄关系近的吧。” 黄卫东说:“经费不好收,没有人愿意交呀。”“我可以申请一下,今年先不收会费,以后再说。其实,会费不多,总工会逢年过节还给会员办福利、救济贫困职工什么的……”朱世锋说。 今年3月21日,新乡市餐饮行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现场会召开,合同签订得很顺利。不过,朱世锋说:“我对谈判结果不太满意,但是现场会那么多领导在场,谈崩了也不合适。” 在此之前,朱世锋与协会谈了三四个回合。老板们对“节假日休息、平时加班补助”这些法定的工人权益都同意兑现,但是一开始“根本不让提工资的事儿”。 朱世锋对新乡市统计局调查的餐饮业过去5年工资增长率进行了加权平均,结果是11.8%,于是,他谈判的底线是工资比去年增长8%。谈了三次都谈不下去,最后只得接受老板们提出的“增长率不得低于5%”。 签订的工资增长水平竟然没有自然增长水平高,岂不是谈判的失败?朱世锋解释,统计离不开估计,11.8%的自然增长水平有水分,可比性不强,而且现在“把工资增长框死了”,从全行业来说有导向作用。“不能强顶,否则人家老板不跟你玩了怎么办?”朱世锋说,取得如今的成果,他的公务员身份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。正由于这样,他产生了一个想法,即政府对支持工会工作的企业进行奖励,对不支持的就让工商、技术监督等部门去整治。
新飞公司工会主席: 我成了资方的对立面,工人却说还是资方好
新飞电器公司是全国最大的无氟冰箱生产基地,中国家电行业的领头羊。公司曾撰文称,这些成绩的取得是“认真做好企业工会工作的结果”,企业工会连续多年都是全国工会的先进典型。 但是,职工在遇到重大问题维权时,并没有找这个有着20多年历史、16个基层分会和158名专兼职工会干部的工会。 2006年8月21日清晨7时多,新乡市民路过新飞电器大门口的时候,发现门口静静地站着许多穿着厂服的工人。新飞工人停工了,新飞停产了。此时,新加坡丰隆公司拥有新飞90%的股权,已经成为绝对控股方。工人对于改制费的分配有意见,却始终没有公司高层的说法;员工担心改制后裁员、工资水平下降、社会福利没有保障等,却没有人管。 在这样的背景下,新乡市总工会和新飞电器工会介入,协助政府和企业做职工的思想工作,化解了“新飞电器改制风波”。 新飞电器公司党委副书记、工会主席周脉红说:“没有集体合同,员工都不敢签个人合同,大面积没有用工合同,怎么办?工会这时候必须出面进行集体谈判。” 2006年11月29日,新飞电器第一届员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集体合同,历时两个多月、前后经过10多轮的“谈判拉锯战”告终。谈判后签订的集体合同在原合同基础上新增了10项对职工有利的条款,如外方全员接纳原有职工;工资标准不低于现行各岗位、工种的工资水平;提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发标准;施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…… 新飞电器首席营运官黎辉煌说,集体合同解决了很多职工关心的问题,企业稳定了,职工积极性高了,当年公司业绩较上年度增长50%以上。 但是,周脉红一提起这些却有一肚子气:“我们谈判多不容易呀,许多职工却说,新加坡的老板就是好,人家一来就给我们涨工资。” 资方也对她很有意见。她说:“我当初老是提意见、谈条件,让新加坡的人很烦,现在他们一见我就说‘又提什么条件呀?’” 资方觉得工会是群团组织,是站在资方对立面的,工会主席不是自己的嫡系部队。 周脉红说:“我做的工作是把劳动关系调整好,是为企业好。但是,他们竟然这么对我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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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的路) |
发表于 09:13 | 最后修改于 2007-07-02 09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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